1.选择户口类别 2.申请途径 3.资金存入及开始交易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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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择户口类别

请选择其一

  • 现金证券交易账户
  • 保证金证券交易账户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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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途径

(A) 亲身开户

如欲开立户口,阁下可带备以下文件,亲临本公司作开户申请:

开户所需文件
  • 个人 / 联名账户
    • 个人(及联名) 账户持有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副本
    • 列有客户名字的最近三个月的银行结单或水、电、煤气费账单
    • (如属授权人) 身份证或护照核证副本(如适用)
       
  • 公司账户
    • 董事及授权签署人之身份证或护照核证副本
    • 董事会决议摘要核证副本
    • 董事名单及股东名单之核证副本
    • 公司注册证书核证副本
    • 商业登记证核证副本(只适用在香港成立之公司)
    • 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核证副本
    • 最近一个财政年度之经审计财务报表核证副本
    • (如属授权人)身份证或护照核证副本(如适用)
    • 最终受益人提供之个人担保/公司担保(需由博大证券认可)
    • 如属海外注册有限公司,需提供公司各项证明书
        (包括但不限于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存续证明及
        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董事在职证明等)
    • 由董事签署确认的公司组织图(如适用)
       

(B) 邮寄开户

i ) 下载及阅读《证券交易协议》和《证券开户表格》
  • 下载及阅读《证券交易协议》
  • 请确保阁下已详细阅读、清楚及接受《证券交易协议》内的有关条款及细则,同意后填妥《证券开户表格》及签署。如作任何修改,请在修改处签名作实,所有签名必须一致。
ii ) 递交文件

递交文件前,请确保以下资料齐全:

  • 填妥及签署之《证券开户表格》
  • 开户之所需文件(请参阅以上『开户所需文件』)
  • 邮寄开户方式只适用于个人或联名客户
  • 最少港币一万元划线支票,必须为申请人之个人支票及由香港持牌银行发出,以邮寄方式送到本公司。支票抬头请注明「博大证券有限公司」,支票上的签名必须与《证券开户表格》的签名一致。有关款项将存入客户于本公司开立之证券户口内。
  • 如内地或海外人士开户,必须附上由当地注册专业资格人士办理的见证书。
  • 请将以上文件邮寄至 :

    博大证券有限公司
   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
    中环中心49楼4911-12室
    客户服务部收

iii ) 核证资料

本公司收到阁下之文件后,会尽快核实及审批阁下之开户申请。本公司的客户服务员将与阁下联络并详细解释各事项。在开户申请获批核及申请人个人支票成功过户后,客户便能成功开户,户口号码及密码将于稍后以邮递或电邮之方式寄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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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金存入及
开始交易
  • 客户可透过转账、电汇或支票方式存款。存款后, 请于存款单据上写上账户号码、账户姓名及签名,传真至(852) 2155-9678,并致电本公司热线(852) 2157-5488。
  • 如需指示交易下单,请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(852) 2157-548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