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選擇戶口類別 2.申請途徑 3.資金存入及開始交易
 
1
選擇戶口類別

請選擇其一

  • 現金證券交易賬戶
  • 保證金證券交易賬戶

 

2
申請途徑

(A) 親身開戶

如欲開立戶口,閣下可帶備以下文件,親臨本公司作開戶申請:

開戶所需文件
  • 個人 / 聯名賬戶
    • 個人(及聯名) 賬戶持有人的身份證或護照副本
    • 列有客戶名字的最近三個月的銀行結單或水、電、煤氣費賬單
    • (如屬授權人) 身份證或護照核證副本(如適用)
       
  • 公司賬戶
    • 董事及授權簽署人之身份證或護照核證副本
    • 董事會決議摘要核證副本
    • 董事名單及股東名單之核證副本
    • 公司註冊證書核證副本
    • 商業登記證核證副本(只適用在香港成立之公司)
    • 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核證副本
    • 最近一個財政年度之經審計財務報表核證副本
    • (如屬授權人)身份證或護照核證副本(如適用)
    • 最終受益人提供之個人擔保/公司擔保(需由博大證券認可)
    • 如屬海外註冊有限公司,需提供公司各項證明書
        (包括但不限於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存續證明及
        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董事在職證明等)
    • 由董事簽署確認的公司組織圖(如適用)

 

(B) 郵寄開戶

i ) 下載及閱讀《證券交易協議》和《證券開戶表格》
  • 下載及閱讀《證券交易協議》
  • 請確保閣下已詳細閱讀、清楚及接受《證券交易協議》內的有關條款及細則,同意後填妥《證券開戶表格》及簽署。如作任何修改,請在修改處簽名作實,所有簽名必須一致。
ii ) 遞交文件

遞交文件前,請確保以下資料齊全:

  • 填妥及簽署之《證券開戶表格》
  • 開戶之所需文件(請參閱以上『開戶所需文件』)
  • 郵寄開戶方式只適用於個人或聯名客戶
  • 最少港幣一萬元劃線支票,必須為申請人之個人支票及由香港持牌銀行發出,以郵寄方式送到本公司。支票抬頭請注明「博大證券有限公司」,支票上的簽名必須與《證券開戶表格》的簽名一致。有關款項將存入客戶於本公司開立之證券戶口內。
  • 如內地或海外人士開戶,必須附上由當地註冊專業資格人士辦理的見證書。
  • 請將以上文件郵寄至 :

    博大證券有限公司
    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99號
    中環中心49樓4911-12室
    客戶服務部收

iii ) 核證資料

本公司收到閣下之文件後,會盡快核實及審批閣下之開戶申請。本公司的客戶服務員將與閣下聯絡並詳細解釋各事項。在開戶申請獲批核及申請人個人支票成功過戶後,客戶便能成功開戶,戶口號碼及密碼將於稍後以郵遞或電郵之方式寄出。

 

3
資金存入及
開始交易
  • 客戶可透過轉賬、電匯或支票方式存款。存款後, 請於存款單據上寫上賬戶號碼、賬戶姓名及簽名,傳真至(852) 2155-9678,並致電本公司熱線(852) 2157-5488。
  • 如需指示交易下單,請致電本公司客戶服務熱線(852) 2157-5488